2018年4月10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采购工作,经综合评审、评分,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母婴用品采购项目
二、中标单位
(一)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采购
1、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
2、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3、云南仟龙贸易有限公司
4、昆明倍朗科技有限公司
(二)母婴用品采购
1、昆明绍骧经贸有限公司
2、云南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三、质疑提出时间及联系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监督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楚雄开发区紫霞路51号,联系电话:0878-339284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和不受理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要求和不予受理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二O一八年四月十一日